世事无常(小修)

作者:长歌忆采薇 | 发布时间:2018-12-14 10:30 |字数:1955

    世事无常。

    照镜子的时候我常常这么想。

    我与孙夫人最初的相遇,是在她的娘家,那时候我还有个人样,她也是个清秀无邪的黄花女儿。

    她名孙玉容,才十岁。是当朝左丞相的唯一女儿,受尽疼宠。她两个哥哥都参了军,在关外也混的不错,连带着回家后给小妹的礼物都换成了兵书、刀剑,这些玩意气懵了孙丞相,看笑了孙玉容,从那以后,她缩减了刺绣的时间,练起了武艺。一开始自己学,后来丞相没了办法,给她请了师父。

    我就是被这么请进丞相府,专门教她马术的。

    说是初遇,其实算不得遇。我和她之间相隔着一个花园还有一扇屏风,她在那头行礼,我在这边回礼,要不是我眼睛好,连她长什么样都看不见。

    我的目光穿透了屏风,看见了她的容颜,也看见了她短促的命纹。

    没错。

    我不是人。

    拜完师后我去跟孙丞相吵架。他的理由实在匪夷所思,既要我教会小姐骑马,又要我看着她点,别把腿给骑弯了,最后还不许我和小姐见面,怕损害小姐闺誉。当时我就想问他,这么矛盾的事我要是能做到,那我咋不上天呢?后来一想,我确实能做到,也确实能上天,所以最终还是没问出来。

    我说这样的话那骑马怎么练,孙丞相嘿嘿的笑,说打消了小姐的念头最好。我对这个无耻的老头子气的差点飞起,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孙玉容练好骑马,最好第一天就能学会骑着马打仗,气死这个老狐狸。经过各种艰苦卓绝的谈判,我把高额的工钱争取到手。

    我和孙夫人第二次相见是在马场。诺大一个马场,被屏风隔断成两面,她在这边,我在那边。我给她讲完注意事项,让她自己练习,然后用我绝佳的好视力观察她的动作,以便以听力棒的理由来指点错误,还得时不时应付过来请小姐休息的丫鬟。这样的进展实在很慢,不过她的天资不错,一天下来居然学的超出她爹预料,连赶着小马跑都会了。

    经过又一番艰苦卓绝的论辩,辩输了的孙丞相大手一挥,强行解雇了我,理由是我不爱护娇弱的女子,让她练的时间太长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领了工钱迅速离开了丞相府,出门找朋友去玩,一去五年。

    第三次见到孙夫人,是她出嫁那天。正巧我回家放行李,过丞相府,恰好看见她哥背着她出来。艳红的衣服,绣着大花三寸左右的鞋子,红的像火一样的轿子。她摇摇摆摆的上轿,坐好,拿了苹果,帘子一放我就看不到她了,那时候我想了半天,才想到这是那个奇葩雇主家姑娘嫁人了。

    第四次见到孙夫人,却是在她的夫家之外。说是见面,其实我们之间隔着人群,和一副棺材板子。王孙氏的葬礼很盛大,盛大到我不得不为他们让路,堵在路边快一个时辰。我朋友跟我咬耳朵,说这个小媳妇命不好,嫁过来才一年就死了,我把鸡腿塞进嘴里,含糊的说,是啊,她的命纹太短了。

    不仅仅是太短。

    还太浅。

    还太扭曲。

    死于非命而他人不知,英年早逝,死后不得安眠。

    孙夫人的命纹是我诞生以来,见过的最奇怪的命纹之一。

    不过,再奇怪也和我无关。

    最后一次见面,我却没了人形。

    成仙的天雷太浩大,因为我某个好兄弟的成仙路太不光明。为了逆天行事,我们一群家伙替他分担,最后,他一身是血的飞升成仙人,我们一群却都减了修为,打回原形。

    我是最惨那个,因为我的修行路比他还不堪,这一次不仅仅被天雷打回了原形,皮囊损坏,还魂魄不稳,眼看就要散去。朋友们担心我,我就强做笑容,硬是撑着不让送,自己回家。

    回家路上,我看到孙夫人的坟被挖开了。

    一个看着像是盗墓的把她棺材打开,拿走里面所有的珠宝首饰,又把孙夫人的尸体拖出来,脱她下葬时穿的名贵衣裳。连小衣都不放过。我以为他拿了东西就要走,以我的速度压根追不上他,但那个盗墓贼并不走,取出刀割孙夫人喉咙,肚子,要摸里面可能藏着的东西——她尸体太完好,一点腐烂的意思都没有,只在被取出时,出现风干的迹象——好似肚子里有什么宝物护佑一样。

    近乎呛人的防腐物品的香气完美掩盖了我身上浓重的血腥味,我终于在那个盗墓贼失望停手时赶了上来,只一吸,他便迅速倒地,魂魄被我取走炼化,加固了我自身的魂魄。

    孙夫人的身体就惨兮兮的倒在地上,慢慢变得干瘪,我毫不犹豫,伸出爪子按在上面。她的身体被我一点点转移过来,修补我的皮囊,待我差不多恢复原样后,孙夫人已经成了白森森挂着些许肉的骨架。

    出于见过几次的交情,我将她埋了。

    回家后我照镜子。

    镜子里已经不全是我原本的模样。天雷给我的损失太大,能完整的活着回家已经不容易。我端详着这张脸,轮廓是我的,眉眼是孙夫人的,其他地方也很像孙夫人。我的身体也变瘦变矮了,若是穿着女装,就有八'九分可能被认成孙夫人。而在日后继续修复身体的过程中,我亦有可能变做妇人,因为我用女子的身躯作为基底——若想保持男子形态,需要再挨一次雷劈,找个男人尸体吸收,太危险了。我不在意这些,我的族群并无雌雄之分,在世上行走所用的性别,不过是做这个皮囊时的随手选择罢了。

    这是一段因果,我取了她的身体,便该受着这无关紧要的影响。就像,我以旁人魂魄修行,就该忍着天雷格外剧烈的劈打。

    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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