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丁香玩世不恭

作者:李千重 | 发布时间:2019-08-22 08:33 |字数:4409

    第十三章    丁香玩世不恭

    谢芳仪的稿子投出去半个多月,并没有消息,这篇小说与以往那些小品文不同,凝聚了她很大的心血,自己也觉得写作时的感觉很不一样,那文字仿佛不是从她脑子里想出来,而是有一个看不见的力量掌握着她的心,借助她的手写了出来,因此不免报以十分的期望,希望能够凭借此一篇小说,得到文学界的留意,打开这一条路来,今后也可以多一些收入。

    然而半个月都没有信息,便如同一片柳絮落在水面上,静悄悄毫无声响,眼看随着那池水的浸润,那柳絮吸饱了水,比重加大,终究不能浮在水上,便慢慢地沉了下去,终于连踪迹都不见了。

    六月下旬的一天,空间中从早上便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到了这个时节,无论是空间内外,都已经进入了梅雨季。

    “雨”的场景本来在古诗词之中便容易带有一种缠绵伤感的情绪,“黄梅雨”因为加了一个“梅”字,便格外地添加了一层美感,将细雨与梅子梅花联系起来,更增添了诗情画意,仿佛那连绵不断的雨水都带了一点黄梅的香气,地面上细细的水流上面如同漂着粉色的梅花花瓣一样,因此古往今来便也有许多文人描写梅雨,那文句咀嚼起来,都是十分悠长的。

    比如此时谢芳仪便正在念着:“青草湖中万里程,黄梅雨里一人行。愁见滩头夜泊处,风翻暗浪打船声。”

    谢芳仪穿了一件格子布鸡心领的倒大袖长袍,推开了竹门,正站在山洞口,望着下方雨水打湿了的平整的台阶,石台阶经过雨水的冲刷,十分的润泽,在略有些暗淡的阳光下,居然也微微地泛着水光。她抬起头来望向远方,弥漫宽广的水汽之中,远方的山看起来仿佛笼罩在雾气之中,因了翠绿的山林,那水雾都有一点点染上了淡青色。

    天上的云层灰灰的,比较厚,这样细细的小雨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了,或许会下一整天,外面也在下,空间内也在下,就让人感到仿佛整个世界都湿漉漉的,竟然好像连人的骨头缝儿都潮湿了起来。

    这样的情境格外地促发起人的心事,谢芳仪兜地又想起了那件深感失望的事情,心头的抑郁又增了几分,这样缠绵不绝的雨水声,仿佛人在流泪一般,本来七分的忧愁,便给烘托成九分,只差一分便满了。

    这时有人在她身后说道:“姐姐,外面下着雨,你站在这里做什么?小心淋湿了弄成感冒。”

    谢芳仪回头对着妹妹勉强笑了一下:“倒是还好,外面没有什么风,雨水飘不进这里来。”

    住在这间山洞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雨水的天气,石壁非常厚,不会漏雨水进来,贫寒陋室之中因为瓦片破损,每当下了比较大的雨,房间之中便也淅淅沥沥地滴起水来,其实听着外面的雨水,除非心绪特别恶劣,否则是不容易怎样感到厌烦的,然而客厅卧室之中这样下起小雨,便让人感觉十分厌倦了,人生陡然间便愈发的晦暗,心情十分恶劣。

    还有从破损的门窗洒进雨水来,桌子和地面都一层水渍,或者更糟糕的,外面陡然间下了好大的雨,而且时间又颇长,排水沟排不了这么多的水,于是都漫延到了街道上,如同河流涨水一样,竟然又侵入了人家的门户,从房门下方直漫进屋子里来,这种时候就要冒着雨出门挖了土来拦在门槛前,垒得高高的,做成一个小小的堤坝来阻挡,不过山洞因为地势偏高,下面有八级台阶才到达平地,所以倒是不必担心雨水会涌进山洞,纵然竹门不是很严密,下大雨的时候难免透一些进来,毕竟距离居住的地方还很远,等雨水停了过来擦干地板也就是了。

    “姐姐,今儿大好一个礼拜,一周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你不看看书么?”

    “其实最近,也没有什么心情看书。”

    余若荻摇了摇头:“姐姐啊,不过是投稿了半个月,何必这样心急?人家审稿子排版也要时间,纵然这里不成,便换一家好了,这么多杂志社,一家一家去投,未必便没有慧眼识珠的,大可不必弄得自己如此沮丧。更何况我们原不指望这个赚钱,写一些东西只是为了兴趣,写得开心也就够了,登不登出来,又有什么要紧?”

    谢芳仪暗暗叹了一口气,秋秋前面半段是很现实的分析,后半段就纯是安慰了,自己确实是希望能够赚到稿费,而且这世上除了极少数境界特别高超的,能够守得住清静寂寞,其她的人但凡是有了一点所得,总是希望能够得到世人认可的,自己也未能免俗,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作家,也并没有写什么了不得的故事,然而还是希望能够有人来看自己的文章,如果读者多一些,那自然是更好的。所谓的名利之心,作为一个凡人,总归是很难完全克制的吧。

    余若荻见姐姐脸上仍然有一点抑郁,便笑道:“姐姐,你带一会儿宝宝,我出去弄一点东西好做午饭。”

    谢芳仪接过孩子来,叮嘱道:“穿戴好斗笠蓑衣,快些回来,不要着凉了。”

    余若荻出去一个多小时,便顶了一身雨水,淅淅沥沥地走回了洞中,腰间拴缚着一只竹篓,从里面传来“呱呱”的叫声。

    谢芳仪一笑,道:“今儿中午是吃田鸡么?”

    “‘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好肥的田鸡,我一口气捉了十几只,今儿中午我们炒田鸡来吃。”

    谢芳仪笑道:“我来炒,别的菜都罢了,唯独炒田鸡,我是很拿手的,你快换了衣服喝一盏热茶,好好休息一下。”

    余若荻换了衣服,搂着孩子坐在床褥上,只听到外面走道里青蛙的叫声逐渐稀落,想来一个个都已经给去头开膛取了内脏,斩成了块,只等着下锅了。

    倘若是在外面,余若荻一定会提倡环境保护的,除非是养殖的田鸡,野生的尽量不要吃,毕竟要维护生态平衡,不过空间里如今只有自己一家三人,十几只青蛙吃就吃了吧,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烹煮熟透,否则担心有寄生虫。

    又过了一会儿,只听到一阵菜铲碰撞着铁锅的急忙清脆的响声,可以想象到此时厨房里的油香肉香,不多时一阵浓郁的香气传来,谢芳仪端了一盘鲜红油亮的麻辣田鸡走了进来,余若荻眼睛一亮:“哇,太好了,可以吃饭了!”

    谢芳仪笑道:“还有一个炒青菜,很快的。”

    果然几分钟之后,谢芳仪又拿了一盘青菜进来,两个人盛了白米饭,对坐着便开始吃午饭。

    谢芳仪是一个真实的江西人,很能吃辣,日常烧菜常常就要放许多辣椒,口味比较重,余若荻前世是江苏人,本来是不擅长吃辣的,但是自幼生长在赣州,少不得也变得有些重口味,辣椒是能吃的,不过倘若是她烧菜,调料便会放得清淡一些,吃得口味太重,味蕾仿佛都要麻痹掉了。

    可是在今天,余若荻却觉得这麻香热辣的田鸡非常有吃头,虽然在这山洞之内听不到外面的雨声,然而脑海中那“帘外雨潺潺”的景象却挥之不去,方才雨中捉田鸡沾染的水汽,即使换过了衣服也擦干身体,仍然仿佛有一片氤氲萦绕在自己身边,所以此时吃这样麻辣的东西,便感觉很是爽快,将那种潮湿的气息很快驱散掉。

    热气腾腾地吃过了中饭,两个人的鼻尖额头都沁出汗水,谢芳仪将剩余的一点白米饭倒在田鸡盘子里蹭尽了汤汁,然后都吞下肚,然后抹了一把头上的汗,便收拾了桌面去洗碗。

    下午,两个人带着孩子回到外面房间,谢芳仪坐在桌边又写了起来,余若荻看着她那重又打起精神来的样子,暗想还是麻辣田鸡管用,几只田鸡下肚,汗出来了,情绪也振作起来了,继续地笔耕不辍,看来虽然前面那部小说杳无音讯,但是她已经决意多积几篇稿子。

    过了两天,这天晚上余若荻回来的早一些,便到戴阿嫂家里去接宝宝,收了伞进门,便看到厅里面的长绳上晾了一串衣服,进了卧室,更加看到炭盆边烤了两条内裤。

    戴阿嫂将孩子拢在身边,正陪她玩着,看到余若荻进来,阿嫂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啊呀若荻啊,你来了,你看看我这屋子里乱的,接连不断的下雨,总是不见晴天,房间里一股发霉的味道,而且洗了什么衣服都不容易干,外衣也就罢了,将就着能穿,可是内衣带了潮气实在太难过,只好这样烤一烤。”

    余若荻摘下眼镜放在桌面上,笑道:“如今这样的天气,谁家里不是这样呢?阿嫂,今天一天又累你,宝宝有没有调皮?”

    “不必客气啊,孩子现在与我熟了,倒是待得安心,特别喜欢那只兔子,白天有时候就抓出来给她玩儿。”

    余若荻:这么一说,以后倒是可以养只猫狗来陪她,不过还是等她大一点好了。

    就在这时,又有人敲门,阿蘋过去开了门,原来是丁香来了。

    丁香手里托着一枚银戒指,咧嘴笑着对戴凤说道:“大姐,这个还给你,我已经拿牙粉擦过了,多谢你救急,这条巷子,也就是你肯理我了。”

    戴凤拿过戒指,慢慢地说:“也不是这样说,若荻和芳仪待人也一向是很好的。”

    丁香“嗤”地一笑,道:“这个么,我也不好多说,虽然我们这一行里有人愿意装女学生,可是自己心里也明白,跟真正的女学生是两回事,一条水清一条水浊。”

    余若荻淡淡一笑。

    戴凤道:“总之你今儿小心些,不要再弄出那样的事情来。”

    丁香懒懒地说:“谁是安心要那样呢?这也叫做‘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吧,我不想找麻烦,麻烦自己找到我头上来,真当老娘是好惹的呢。”

    她转过头来仔细盯了余若荻两眼,忽然仿佛发见了什么似的,颇有些打惊失怪地说:“阿耶,今儿才发现,原来余小姐也是个美人儿呢,虽然平日里看着古板到有些呆,可是现在摘了眼镜,却看出着实清秀得很,你又是这样斯斯文文的,读书识字,更高明一层了,倘若肯入我们这行里,修炼几年,只怕就是菱清女士第二,有自己的大房子,也就不必住在这么个破地方了,下雨天臭水沟里漾出来的东西恶心死人了。”

    余若荻倒是还不怎么,戴凤却已经有些红了脸,站起来说道:“你这丫头又在疯言疯语的,没看这里有孩子吗?再说人家菱清是看相的,哪里像你说的那样?”

    丁香咯咯笑道:“有孩子又怎么?我有个姐妹,给人家骗大了肚子,如今就是做这行养孩子呢。那菱清满街发小**,印着她和女徒弟的照片,谁不知道她背地里干的那些事情?她瞒得了别人,瞒不了同行。好了戴家大姐,我也知道你嫌我了,我这就走了,有空儿你去我那里坐啊!”

    戴凤送走了丁香,回头对着余若荻满脸尴尬:“真是委屈你了,若荻,要听她那些混账话,其实丁香那妮子本性不坏,就是有时候就有点失心疯。”

    余若荻笑了笑,问道:“我看她眼角上似乎青了一块,是怎么回事?”

    戴凤叹了一口气,道:“昨儿晚上两个客人争她一个,彼此斗了起来,不知怎么将火发到她的头上,就那样了。她今儿早上找我来借银戒指,就是我一向戴在手指上的这一枚,要说戒指,她也是有的,只是金的,不合用,特意来找我借这个银的,然后煮了鸡蛋塞进蛋清里面去,趁热滚了散淤青,我还和她说,务必等到戒指发黑,才是有效的,如今果然好得多了。”

    余若荻:“戴阿嫂,银戒指遇到蛋白发黑,那是因为鸡蛋里含有微量的硫,发生了硫化反应,生成黑色硫化银,真正起作用的其实是热敷。”所以自己在空间里一般不戴银饰品,尤其是泡温泉的时候,就连银元都是用纸包裹好,密封收藏的。

    戴凤:“啊,这个……我下一次和她说说吧,多读一些书毕竟是好啊,阿蘋,你要好好地读书。”

    “知道了,娘。”

    余若荻带着宝宝回到家中,过了一阵,谢芳仪也回来了,余若荻见到姐姐进门,一时间也顾不得做饭,一把拉住谢芳仪,便将方才的事情原原本本和她学说一遍,谢芳仪一听:“呃,虽然平日里交往不多,但是总觉得这样处境是很可哀怜的,哪知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莫非单单自己惨痛还不够,还要将别人也拉进来么?”

    余若荻嘎嘎笑道:“捷捷啊,任何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文化价值观,要输出自己的‘人生哲学’,这些人也是有文化自信的。”否则还能怎么样?要自己承认自己现在过得很凄惨吗?自我否定是非常痛苦的。

李千重 说:

(网络资料:民国年间,上海有红极一时之女相士菱清女士、蓬莱女士师徒,在三马路(今汉口路)设馆。明为看相,暗兼卖春,馆中还设有供看相者吸食**之烟榻。并聘十三四岁少女沿街散发宣传小**,用桃林纸红墨印文字,下有菱清与女徒弟合影艳照。实乃当今马路小广告之鼻祖也。当年海上诸多名人与书画家,均为常客。菱清擅书法,故有书店借其名以促销。凡购书满银洋一元者,即赠菱清所书扇面一帧。 倒大袖:20世纪10年代和20年代早期,城市女性中时兴过一阵“文明新装”。这种“文明新装”由留洋女学生和中国本土的教会学校女学生率先穿着,城市女性视 为时髦而纷纷效仿。上衣多为腰身窄小的大襟衫袄,摆长不过臀,袖短露时或露腕呈喇叭形,袖口一般为7寸,称之为倒大袖,衣摆多为圆弧形,略有纹饰。裙为套 穿式,初尚黑色长裙,长及足踝,后渐至小腿上部。当“文明新装”异军突起之时,旧式的袄裙、袄裤也层出不穷地变换着小花样。衣领降低高度,让颈项露出 来。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短袄的下摆时圆时尖,或是六角形,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逗性的长而宽的浅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清式的马面裙慢慢简化,榴裥越来越少,乃至消失,最后连马面裙本身也踪影全无。旧的服饰消失,新的形式产生。   20年代中叶起, 一种新旗袍诞生。上海是当时公认的服饰时尚中心,其声势远远领先于全国各地并左右着中国服饰时尚的变化。上海旗袍时尚的最初,是以无袖的长马甲形式出现 的,短袄外面的长马甲代替了长裙。1926年,长马甲同短袄合并,就有了民国新旗袍最初的款式。张爱玲评价道:“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 格。”袍身宽松、廓形平直,长度在踝关下之上或大约小腿肚的地方,倒大袖,领、襟、摆等处仍喜做滚边镶饰,但繁褥之风日减,“裥干”和阔滚条被视为过时 的象征。是秋冬时穿的夹旗袍,倒大袖,只有一道花边装饰。中的旗袍,已略显腰身,长至小腿肚,倒大袖。1924年秋,末代状元刘春霖之女刘沅颖下嫁《玉梨魂》作者徐枕亚,新娘当时穿的就是这种倒大袖旗袍。   20年代未,旗袍开始收腰,受欧美短裙流行潮流的影响,摆线提高至膝下,仍为 倒大袖,但袖口变小,装饰性质的镶滚趋洁,甚至完全取消,色调也力求淡雅和谐,后体上显得十分简洁方便。1929年上海女学生穿的旗袍,摆线已到膝盖处, 袍身变得合体,有的袖口装上仿西式的克夫,成为流行一时的时尚。20年代的中式女装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倒大袖,包括旗袍。倒大袖在旗女的袍中有,汉女的衫袄也时兴过一段时期,民国初的“文明新装”也是倒大袖,20年代的旗袍一直沿用这种袖形,直至30年代才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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