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夕阳下的提琴

作者:李千重 | 发布时间:2018-10-27 07:10 |字数:4858

    第十二章  夕阳下的提琴

    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地面上,今天的天边有长长的云,在朝阳光线的折射下,雪白的云层中透出金红的光色,为萧条的城市增添了一点华丽色彩,仿佛原本由原木搭制的舞台突然间只因为罩上了一层带亮片的花边,就显得超越于现实一样。

    叶莲娜走在去农业工场的路上,她仰头看着天空中的朝霞,在城市之中能看到朝霞晚霞的机会是并不多的,而且即使有霞光,色泽也往往并不那么浓烈,不是像照片或者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样如同火烧镀金一样,那样激烈,那样张扬,那样毫无保留。

    正常的年代中,她所看到的霞光都是不浓不淡的,有分寸的,有约束的,不那么恣意的,政治上属于保守党的,因此也就没有那么尽兴。尤其是城市中高楼林立,虽然她极其喜欢现代城市生活,因为其实只有现代高度发达的城市才是最适合独身隐居的,各种服务行业发达,安保措施严密,最便于她这样的独身者自在居住,但是她得承认,高度现代化的环境的确是减少了大自然给人带来的强烈刺激,在公寓楼里面或者城市公园里看朝霞,就是不如自己出去旅游时在山间宾馆中看到的那样震动人心。

    但是无论如何,这毕竟是朝霞,尤其是在经过了冬季每天那如同铅块一样沉甸甸压在头顶的天气之后,此时能看到霞光,已经是一件非常值得欢喜的事情了。因此叶莲娜的脚步异常轻快,心情也如同在阅读风景散文一样,提前了十分钟就来到工作地点。

    当进入工作场地,叶莲娜就把那种文艺的心情收拾起来,沉下心来认真工作。育种的任务已经告一段落,如今她已经被调整到种植组,负责种植蔬菜,蔬菜大棚顶部有半透明的太阳能收集器,可以升高大棚内的温度,让青菜长得更快一些。

    她非常喜欢自己的这个工作,因为种植场里面不仅有白菜,还有菠菜、上海青、油麦菜,甚至连豆苗都有一小片,这让在工场食堂吃了一个冬天土豆白菜萝卜的叶莲娜感觉分外新鲜。虽然如今她已经开启了飞船空间,但是过去的记忆给她的印象实在太深刻,她仍然忘不了冰河期开始后,经过漫长的冬天后,每年春季自己看到这些新鲜种类的蔬菜时,是多么的开心,终于可以换口味了!

    叶莲娜细心地照管着自己的种植区域,过了一阵她觉得肚子有点涨,便去了洗手间,如今的洗手间也与从前不同了,排泄物不是直接冲入下水道,再排出城区,而是被收集进入密闭容器用作发酵沼气的用途,沼气用作燃料,沼气渣则可以当作肥料,并且肥力很大。

    叶莲娜很顺畅地从厕所里出来,感觉自己刚刚是给生存圈的沼气和肥料事业做了一点砂砾一般的贡献,如今每一点物资和能源都要利用起来啊。

    她洗过了手,正巧隔壁间的门打开,陈白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叶莲娜,她微微一笑,来到水龙头边拧开了水,说:“有时候想一想我们吃下去的粮食蔬菜都是用这些东西浇灌出来的,就有一点不太舒服的感觉,我过去不喜欢化肥,总是憧憬绿色生态种植,但是现在看看这些自然肥,好像也不很美妙的样子。”

    叶莲娜噗嗤一笑:“想开一点,这也算是自然界的物质循环吧,各种物质组成了人,老虎,兔子,然后分解开来,又组合成其他的生物。”

    陈白耸耸肩,说:“关键是肥料的肥力也不是很足,如今是瘦驴拉硬屎呢,粪便里含的有机物少了很多,营养不够丰富啊。”

    叶莲娜差点笑喷出来,没想到陈白居然能说出这种村朴而不恶俗的戏谑来,粗中显雅,简直堪比段子手了。

    她侧着脸仔细看了一下陈白,说道:“还是比冬天好一些吧,如今吃的东西毕竟多一点了。”

    陈白却马上想到另一个路子上去了,嘴角带着点嘲讽的笑意,点头道:“是啊,如今春天了,万物发挥生机了,我的本行业务也开始多了起来。真是讽刺,春天的生意比冬天的还好,冬天那些重度肺炎心脏病的反正没法子救了,因此很少有人来找医生,但是到了春天,他们倒是一个个好像突然都活过来一样,生物本能全觉醒了,就像草原上躁动的野兽。这不是重病,不用多少药品,而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进退两难,生存伦理上的困境无法解决,只好在现在提早处理掉,因此我可真的是兴旺起来了,只是不知道她们后面能不能稍微恢复得好一点。”

    叶莲娜立刻想到杜秋影,这两天她的脸好像更加蜡黄了,但是腹部却的确变大了一点,就像一棵枯木上生着一颗树瘤。

    一天的工作之后,叶莲娜夹杂在人流中走出种植场,外面的光线已经黯淡下来,夕阳的余辉给天边涂抹上淡淡的金色,虽然若有若无并不绚丽,但还是让叶莲娜升起一种“夕阳无限好”的情绪,感觉此时格外宁静安谧,怡然祥和。

    因此她走在路上的步子不由得便稍稍慢了下来,不像平时那样急匆匆的,连多一秒钟都不肯浪费,如今她是想品味一下这座城市黄昏的景色了。

    虽然是比平时稍微减了一点速度,但是叶莲娜其实走得也并不慢,只不过心情轻松了,眼睛扫掠过周围,比一般时候能够多看到一些事物。

    走了一段路之后,来到从前非常繁华的城市广场,那里是从前人们喂鸽子的地方,但是如今已经不用担心鸽子粪的问题,此时从那里却传来一阵乐声。

    那是小提琴的声音,叶莲娜循着声音望了过去,便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长风衣的人,那风衣有些地方有点发白了,那人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暗红色的围巾,头微微向左侧倾斜着,一把提琴搭在肩上,左手握住琴柄,右手操着琴弓,正忘情地在演奏着。

    叶莲娜轻轻走了过去,那是一个原本身材十分高大的人,只是如今也几乎瘦成了骨头架子,风衣挂在他的身上显得有些晃荡,那人下巴上满是胡茬,显得有些落魄憔悴,但是此时却十分沉醉地在拉琴,两只眼睛都几乎半闭上,仿佛暂时忘却了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

    乐曲十分深邃悠长,那种恬静优美的韵味让叶莲娜想到了山和湖,湛蓝的湖水中倒影着一座青翠的山峰,山顶或许还有一点积雪,夕阳的金光泛在湖面上,微风吹动,波光摇曳,如同湖面荡起片片金鳞。这本来是很完美的意境,不过她现在对于冰雪已经审美疲劳了,因此那一点雪帽便被她直接忽略了。

    这时正是各个工场下班的时间,刚刚从工场大门走出来的人们三三两两络绎不绝地从这里经过,听到了琴声,她们很多人也觉得很奇怪,自从冰寒灾难到来之后,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样美妙的音乐了,但是她们之中的大部分只是驻足片刻听了一下便匆匆又走了,只有少数能够停留得久一点,大概四五分钟左右,然后也离去了,一直留在那里将曲子听完的只有叶莲娜。

    那个人拉完了这支曲子,将小提琴从肩头放下来,眼睛睁开了,向四周望了一下,只看到叶莲娜。

    叶莲娜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轻轻咳了一下,往地上看了一圈,没有发现敞开的纸盒或者倒扣着的帽子,便说:“你的琴拉得真好,很久没听过这么好听的小提琴了,收音机里放的都是从前的流行音乐,很少有这种偏古典的曲子。你从前是音乐学院的教授吗?呃~你接受食物吗?我今天身上没带,或者你明天过来,我那里还有一些米,算是音乐会的门票了。”

    提琴手微微笑了一下,那笑容有些苍凉,对叶莲娜说:“不用了,你能够听我拉琴,我就已经很感谢了,现在还能有肯花这么长时间听琴的听众,我非常满足。能不能请你再听一首曲子?”

    “那太好了,麻烦你了。”

    “你想听什么,梁祝?”

    “我想听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贝多芬的?”

    “柴可夫斯基的,为了纪念我的妈妈。”

    提琴手点点头,将小提琴重新架在肩上,琴弓搭在琴弦上,手臂轻轻运动,便开始演奏起来,顿时一股新鲜丰富的乐调便从琴弦上流淌出来。叶莲娜站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在绚烂的演奏技巧中,那含有**民谣特色的曲调奇特地带了一种哀愁的气息,就像那个民族一样,虽然表现得很顽强很有活力,但是却总是含有一种独特的忧郁气质,如同抱着竖琴的雅典娜。

    于是空荡的广场中只有这两个人长久地站立,一个人在拉琴,一个人在听琴,暮色渐深,黑夜的暗影笼罩在她们的身上,让两人的身影显得模糊朦胧,远远望去如同一幅艺术摄影,迟归的人们匆匆望向她们一眼,或者凝视片刻,便仍然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如同时间一样一去不回。

    当叶莲娜回到飞船中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深了,她匆匆做了一点晚饭,昨晚剩的米饭加了两枚鸟蛋,做了蛋炒饭,就坐在餐桌边慢慢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回味着途中听过的曲子。

    墙壁上一道绿光飘来飘去,如同恶作剧的精灵,一个悦耳的女声说道:“叶莲娜,你在想什么?进食的时候不专心,会影响你的消化功能。”

    叶莲娜咽下一口饭,说:“我在想今天下班路上看到的那个提琴师,他拉得真好听,从前很可能是很高级别的音乐家,那情景真美,他穿的一件黑风衣配着红色的围巾站在那里,晚风吹过来,衣襟和围巾都轻轻摆动,我一下子仿佛回到了上海滩,刚刚从海外归来的留学生走下轮船,就是这种样子,嗯对了,这样的形象在电视剧里一般都是正面形象,比如革命者之类。”

    叶莲娜还沉浸在回味之中,便没有听到黛安娜那明显的磨牙声。

    荒凉的田野上一座孤零零的房屋,窗玻璃黑漆漆的,没有透露半点光亮,里面的人有的躺在床上,有人躺在地上的床垫上,此时刚刚八点多,他们还没有睡觉,便在那里聊天。

    “我们找了这么多天,只找到几颗皱巴巴的土豆,但愿种下去得活吧,这里的土质真不行,很贫瘠,还一小块一小块的,我们在这里种地得累死。”

    “这也没办法啊,成片的肥沃土地都已经被中心生存圈占领了,他们要用那些农田来提供粮食,剩下的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土地了,只要能在这里扎下根来也是很好的了,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找一找散落的蔬菜,可能有一些被人遗落的瓜菜是像野生植物那样,自己播撒种子发芽生长了,那就太好了!”

    “现在连菜籽油灯都点不起了,太阳落山之后只能黑麻麻地躺在这里说话,真的是返回到古时候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种作息时间真的健康得不得了!”

    “你就当重回大学时代熄灯之后联床夜话吧,那个时候可以聊到后半夜的。幸好今晚还有点月亮,否则更黑了。”

    几个人聊了一阵,终究没有学生时代的激情,纷纷睡去了。

    五六个小时之后,他们睡得正在最深沉的时候,谭宝莲睡梦之中突然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女人的嗅觉本来就比较灵敏,而且她又曾经经历过失火,那时是在盛夏,是公寓楼里楼下的一家住户电线老化引起火灾,当时那火光浓烟的场景深深印在了她的脑海中,她永远记得自己从枕上惊醒翻身下床,拽起床单披在身上就跑到外面,房产证存折全都顾不上了。幸好火灾当时没有蔓延到楼道上,因此她得以顺利逃生,只是当她逃到楼门外的时候,拖鞋已经甩脱了一只。

    谭宝莲瞬间打了个激灵醒了过来,翕动着鼻翼一闻,果然一股略有些刺鼻的味道在房间里流动,她一骨碌跳了起来,叫道:“快起来,着火了!”

    其他人有的很警醒,很快也爬了起来,还有几个则为了弥补白天的劳累,睡得昏昏沉沉,直到别人把他们拎起来,他们才哼哼着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起初还抱怨两句,但是一听说失火了,立刻也都打了个冷颤,清醒了许多。

    人们往外一看,之间窗外已经火光冲天,即使是紧闭着的大门缝隙中也能看到隐隐的橙红色火苗。由于是一所孤宅,因此原来的房主装了防盗窗,从窗户无法逃离火场,他们马上涌向大门,但是拉开门闩一推之下,发觉大门居然被人从外面锁上了,这明显是有预谋的!

    孟翔咬了咬牙,说:“你们让开!”

    其他人马上都明白了,闪开在一旁,孟翔后退几步,向前猛跑一段距离,身体狠狠撞在了房门上,房门吱咯咯响了一下,有所松动,孟翔和刘君哲轮番撞了几次,谭宝莲也一起撞门,木门在众人的撞击之下终于散架,向外倒在了地上,连着最后撞门的刘君哲也跌了出去,门外的火焰在他身上燎过,顿时他身上就带了火苗。

    房子里的其他人顾不得外面火势猛烈,纷纷找工具护住自己的头脸,都冲了出去,到了外面彼此用衣服扑打着对方身上的火苗,与此同时纷纷左顾右盼,生怕有人在这个时候袭击他们。

    头发已经斑白的何庆提鼻子闻了闻,张口骂道:“龟儿子的,居然用酒来引火,这味道不是老白干就是二锅头,怎么不留着冬天暖身子?或者用来擦冻伤也好!”

    十几岁的小姑娘姚菲菲眼尖,指着火光下的墙壁惊呼道:“看,有人在那里写了字!”

    人们的眼神齐刷刷看向墙面,只见原本的白粉墙上用红色的颜料粗糙地刷了几个大字:“滚出这里去!”

    血红的颜色看起来分外刺眼,在这样的黑夜里,闪烁的火焰之下的那几个字看上去竟像是用鲜血写成的,而且笔划十分粗野,张牙舞爪就像怪兽一样狰狞,一时间所有的人都意识到这片土地上其他的生存者对于新的求生者那深深的敌意,火场中瞬间鸦雀无声,只有毕毕剥剥的火焰吞噬建筑物的声音在前方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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